补贴工作

常州市2016年购机补贴绩效管理评估报告

作者: 点击次数:237 发布时间:2017-06-01   打印本页  关闭本页

  常州市2016年购机补贴绩效管理评估报告      常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  2017年元月      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上级农机主管部门指导下,按照省农机局、省财政厅《关于印发<2015-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苏农机行〔2015〕3号)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,严格执行政策,规范补贴程序,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落到实处,极大地调动了农户的购机热情,提高了全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,推动了全市农业机械化进程。按照省局《201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方案》要求,现形成如下评估报告:   一、资金使用及补贴机具情况   今年省局共下达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131万元,其中弥补2015年缺口资金2300.865万元,实际下达我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830.135万元。2016年我市实际使用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888.849万元,缺口1158.714万元,(其中溧阳市缺口407.854万元,金坛区缺口487.741万元,武进区缺口181.948万元,新北区缺口14.44万元)。溧阳市及武进区缺口资金已由市(区)级财政垫付并已支付购机户。   在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引导下,全市农机化投入达1.5亿元,新增机具2343台套,其中:粮食烘干机581台,补贴资金1886.904万元,占总资金的48.5%;水稻插秧机239台,补贴资金581.04万元,占总资金的14.9%;轮式拖拉机277台,补贴资金670.55万元,占总资金的17.2%;联合收割机123台,补贴资金290.9万元,占总资金的7.5%;植保机161台(其中含自走式高地隙植保机63台),补贴资金212.981万元,占总资金的5.5%;育秧流水线29台套。   二、政策所取得的成效   在中央及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下,2016年我市农机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。   一是农机化发展投入力度继续加大。全市共争取省级以上补贴资金3800万元。市本级实施粮食烘干能力、“四有”农机合作社考核、农机维修能力等五类农机化项目建设,实际投入农机化发展资金预计2100万元。辖市区出台秸秆还田、机插秧作业、高效设施农业奖补等多项补贴政策。全市农机化投入实际近2亿元。   二是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。全市新增70马力以上型拖拉机277台,保有量达到2391台,稻麦生产的耕整地水平在95%以上,形成以大马力拖拉机耕翻为主体、中小马力拖拉机为补充的耕翻装备结构;新增高速插秧机210台,保有量达1645台,建设机插育秧苗床1万亩左右,其中5亩以上连片水稻集中育供秧基地4000亩,全市水稻机插率稳定在85%,形成以乘座式插秧机为主体、手扶式为补充的水稻种植装备结构;新增高地隙自走式植保机65台,自走式植保机植保率在90%以上,形成以担架式、自走式植保机为主体、背负式植保机和植保飞行器为补充的植保装备结构;新增联合收割机123台,联合收割机保有量达2063台,稻麦收获达到90%以上,形成以自我收获与跨区收获并进的机收格局;新增粮食烘干机581台,烘干机保有量1612台,粮食产地烘干能力达到2.2万吨/批次,产地烘干率达到70%,形成粮食烘干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、粮食收购部门为补充的烘干体系。全市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56万亩、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预计40万亩左右,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预计在60%左右。将小麦播种列入市级农机化研究课题,集中人力和资金,开展试验示范,找到适合本地实际的小麦机播技术路线和操作规程。2016年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现场会在我市召开。   三是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。通过市分类分级考核政策扶持、省市高产创建项目扶持、农机农艺融合提供技术服务,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得到规范和提升。今年全市共评出3A级农机专业合作社124个、4A级农机合作社40个、5A级农机合作社26个,其中,从事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完整六环节的农机专业合作社160个,农机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全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实施主体。   三、主要工作举措   1、加强领导,落实工作责任。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,市和辖市(区)农机部门分别成立购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,出台配套政策,严肃工作纪律,严格按有关规定实施操作,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,明确目标任务。各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认真组织落实,确保各项工作执行到位,切实发挥政策的巨大效应,真正做到让农民满意、企业满意、政府满意。   2、制订政策,实施购机补贴。市局制定政策,通过烘干能力建设项目、“四有”合作社考核等项目,以“以奖代补”的形式鼓励农户及农机合作社购买适用机具。各辖市(区)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及省局文件要求,分别制定了补贴政策和实施办法。   3、积极宣传,广泛发动。充分利用农务通、平安农机通、张贴公告等形式,结合送油、科技入户等活动等,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制度、机制和程序,让补贴政策宣传到村、到户,让农民全面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、程序和要求,充分保证农户的知情权和购机的自主权,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、共同支持农机补贴的良好氛围。全市市、辖市区共举办农机购置补贴专题培训班6期200人次,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。   4、规范程序,阳光操作。严格按照购机补贴规范程序,把好补贴对象审核、验收审查及产品质量检查等关口。各辖市、区农机部门组织镇、村级农机人员提前进行摸底调查,了解农户的购机需求、作业面积,反复强调购机后在规定时间内不允许擅自转让和倒卖,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后果。将购机补贴实施情况在各乡镇及辖市(区)农业(林)网上公示,接受群众的监督。   5、加大考核,落实监管。市县乡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层层签订购机补贴工作责任状,目标任务分解到县乡,并将购机补贴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。市农机局分别于7月、12月组织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大检查;县级均成立购机补贴核查小组,对新购机具进行检查。未发现机具倒卖及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。   6、资金兑付准确及时。各地乡镇农机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规定工作日内,完成受理、补贴信息公示、抽查核实机具、出具结算初审和审核意见一系列流程,及时上报补贴资金结算意见。辖市(区)农机部门核对无误后,将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报财政局,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购机户手中。溧阳市、武进区购机补贴兑付进度为100%,其他县区缺口资金将于2017年兑付。   四、其他方面   全市购机补贴工作中未出现弄虚作假行为,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。